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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打击一起家族宗族黑恶势力:非法控制村委会称霸一方

    信息发布者:zhanghuohua
    2024-01-15 19:35:59   转载

    来源:南方日报、廉洁潮州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三起打击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包括依法严惩危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农民生活秩序等方面的犯罪行为,彰显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坚决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法治广东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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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潮州法院审结的刘某强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入选广东法院打击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非法控制村集体资源,影响农村产业发展——刘某强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基本案情刘某强于2011年3月当选为潮州市湘桥区某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通过操纵选举、安插亲信,逐步控制某村委会。之后,刘某强与刘某歆等人在某镇辖区内多次实施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逐渐形成以刘某强为首、被告人刘某鑫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控制村集体资源,多次有组织地实施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阻挠、拒不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工作,干扰国家机关工作秩序,致使政府多项工作难以在该村正常开展,并致群众利益遭受侵害,严重扰乱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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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结果法院以被告人刘某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的财产刑。对各被告人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聚敛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依法予以追缴、没收。典型意义该案是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侵吞集体资源、阻挠乡村建设典型案例。涉案被告人非法控制村集体资源,多次有组织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阻挠村集体项目建设,严重危害农村产业发展。广东法院依法严惩该类犯罪,铲除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另据报道,2020年8月,潮州市公安局湘桥分局与湘桥区纪检监察通力协作,成功打掉磷溪镇溪口四村以刘某强为首的把持基层政权涉黑组织。2020年9月,潮州市公安局湘桥分局发布《关于征集刘贤强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通告称,经调查,以刘贤强为首的犯罪集团涉嫌长期操控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寻衅滋事、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强迫交易、恣意侵占公共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为进一步深挖刘贤强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现向社会征集刘贤强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检举。公安机关呼吁曾遭受刘贤强等人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及知情人打消顾虑、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线索,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兑现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确保相关人员人身安全。凡威胁、恐吓、打击报复被害人、举报人、证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惩处。凡包庇、窝藏犯罪人员,为其逃避打击提供便利条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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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2020年9月,据潮州市湘桥区纪委监委通报,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溪口四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刘銮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湘桥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08年3月至2011年3月,刘銮英聘任为磷溪镇溪口四村妇女主任,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任磷溪镇溪口四村村委会委员,2017年3月任磷溪镇溪口四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2019年7月后不再担任该村职务。2020年10月,据潮州市湘桥区纪委监委通报,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溪口四村村委会委员、治安主任刘建洲涉嫌严重违法,接受湘桥区监委监察调查。2017年4月至2020年10月,刘建洲任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溪口四村村委会委员、治安主任。2020年11月,据潮州市湘桥区纪委监委通报,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溪口四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刘兴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湘桥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08年3月至2011年3月,刘兴强任磷溪镇溪口四村村委会副主任;2011年3月至2017年4月任磷溪镇溪口四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2017年4月后不再担任该村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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